为进一步提高对高校学风建设的认识,有效预防学术不端行为,维护学术诚信,规范教师的科研行为,弘扬勤奋踏实的实干学术精神,杜绝学术腐朽,2016年9月28日,经管学院在会议室集中组织学习了《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第40号令),党总支书记焦文渊带领全体教师领学了文件精神,并就经管学院近一阶段的重点科研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于2016年4月5日经教育部审议通过,并决定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办法》是教育部第一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对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做出规定。《办法》依据新修订的《高等教育法》,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对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工作机制、工作原则、预防措施、学术不端行为的类型、学术不端案件的受理、调查、认定、处理、救济与监督等内容做了全面规定,提出了许多重要的制度举措。《办法》明确定义了属于学术不端的七种行为,《办法》提出,拟对高校学术不端情节严重者开除或解聘。
随后,经管学院院长谈留芳结合部门工作情况和教师科研实际,要求全体老师们要秉承脚踏实地,求真务实的学术精神,努力促进学术创新,恪守学术规范,自觉杜绝各类学术不端行为。